格里弗斯那家伙竟然说要得到自己的国家,是认真的吗?
就算他是贵族,但是也已经家道中落,他甚至连骑士也不是,就说要取得国家,而且还是用理所当然的样子说出来!
他疯了吗?
格里弗斯•斯派莱贞特……
※※※
拉斯伐瑞托帝国的首都:格瑞卡帕塔城。
在这里,权力的游戏不断上演,此地既是功名的温床,也是罪恶的深渊;在这里,英雄传说数之不尽,却也是无数英雄神话陨落之处。
自古以来,多少英雄好汉来到帝都,想一朝成名、平步青云。
又有多少人初来乍到豪情万丈,最终却带着满身伤痛颓靡地离开,或者郁郁不得志地虚度年华、终其一生一事无成。
“帝都本就藏龙卧虎,各地精英云集。要崭露头脚,除了过人之能,更重要的是要看时势、要靠运气。”
格里弗斯说。
那一天我跟格里弗斯一起来到帝都,我们在一处繁华的地段租下了一栋大宅。
格里弗斯凭他的贵族身份很快就得到了一个为一名很有名望的骑士做跟班的机会,不过三天后他就被那位骑士扫地出门了。
“他嫌我总是踩到他的脚。”格里弗斯啜了一口红酒,懒洋洋地对我说,“还嫌其他人总是把我误认为是骑士,却把他当成是跟班。”
“哈哈哈!”
确实,其实我也觉得这份差事不适合格里弗斯,因为格里弗斯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像太阳那样的耀眼眩目,那位骑士被他抢了风头当然不会高兴。
鉴于帝国正在与洛根•拉斯伐瑞托打仗,所以我跟格里弗斯决定去兵营,毕竟假如能在战场上立下功勋,那么飞黄腾达的机会很快就会来到,而且凭我和格里弗斯的本事,立下战功绝对轻而易举。
不过,一开始要从小兵做起。
格里弗斯只扫了一眼报明表便发出一声冷哂,他认为我们两个人有一身本领,最起码也能胜任小队长。
可是,没有办法。
在军队中向上爬,同样需要金钱和关系。
格里弗斯身上所带的钱足够他在帝都挥霍整整三年,安留给我的那些宝石亦足够我跟克萝伊、瑞贝卡她们几个吃穿不愁地度过一年。
但是光有钱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军队里并不认识可以攀附的大人物,所以我跟格里弗斯只好对望了一眼,把手中的报名表揉成一团扔掉,喝酒去了。
就这样,我跟格里弗斯在帝都不停地四处碰壁,一起逐渐熟悉了这个地方,一起潦倒失意,一起喝得烂醉如泥……
我们虽然怀才不遇、并不得志,但我们两人朝夕相处,在一起度过了许多风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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